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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上午,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林树军做客市长热线,就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加装DPF的问题给予解答,明确2018年1月1日起,对达不到排放标准且没有加装DPF的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和私自停止DPF运行等行为的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林树军说,聊城作为7个传输通道城市之一,2017年12月底前,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全部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和具备实时诊断功能的车载远程通讯终端,建立DPF运行状态监控系统。据了解,大货车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改造,实现尾气达标排放,以减少空气污染,这种方式俗称“给大货车戴口罩”。
据介绍,截止到2017年12月底,聊城市18361辆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中,环检达标17637辆(其中淘汰<退出营运市场>791辆,更新为新能源或国Ⅴ车43辆,安装DPF6辆,经环保检测合格16357辆,危货运输车辆440辆),环检达标比例96%。全市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管控工作基本完成。
林树军说,市交通运输局鼓励通过多种技术手段进行改造,实现尾气达标排放。车主可自主选择节能减排技术手段和二类及以上大型货车维修资质的维修企业,对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进行技术改造,或直接选择加装柴油颗粒物捕集器(DPF),DPF设备应具备实时诊断功能的车载远程通讯终端,并能实时上传监控数据。市交通运输局引导提前淘汰临近报废、残值较低、车况较差的车辆;推广更新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或不低于国V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严格控制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进入聊城市道路运输市场;加强源头管理,严把车辆准入,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柴油营运货车应达到国Ⅴ以上排放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由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其营运证,证件不能收回的,予以公告注销。
来源:鲁网